信件编号: | 1643445182 | 来信时间: | 2022-01-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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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投诉 | 姓名: | 卫** |
内容: | 清河县清城壹号工地,我在此地工资不给,请问谁管管, 2022.1.29日 | ||
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住建局
答复时间:2022-02-08
答复意见: 住建局清欠办与信访人电话沟通,信访人等人在清城壹号工地做泥工,工资4万余元。因信访人在河南安阳,已与信访人约定,将于2022年2月16日回到清河县与项目部协调,核对工程量后解决欠薪问题,信访人已同意此办法。 住建局清欠办将按照约定方案,确保反映人人足额获得劳动报酬。 |